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6-19 1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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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民医药会科〔2025〕61号 

关于2025年度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

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范围 

(一)推荐原则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

(二)推荐范围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进步奖和药物创新奖。其中科技进步奖包含科技创新、发掘传承、标准建设3个方向。具体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可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网站报奖系统下载)。

二、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一)推荐科学技术奖项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2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

(二)推荐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方向)和药物创新奖科技成果,整体技术应用完成时限为2025年1月1日前(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项目以验收结题时间为准);

(三)推荐科技进步奖(发掘传承方向)理论、方法、技术、文献保护等成果,整体技术应用完成时限为2025年1月1日前(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项目以验收结题时间为准);

(四)推荐科技进步奖(标准建设方向)标准制修订、技术指南,整体技术应用完成时限为2025年1月1日前(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项目以验收结题时间为准);

(五)其他条件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注: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申报。

三、推荐渠道 

以下单位或专家可各推荐1项: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各分会;

(二)三级民族医医院、中医医院;

(三)民族医药、中医药大专院校;

(四)省级以上(含省级)民族医药、中医药科研院所;

(五)省级民族医药学术组织;

(六)全国性中医药学术组织;

(七)院士、国医大师2位(含)以上或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3位(含)以上可推荐。

特别说明:(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各分会推荐项目应为同专业领域,不得跨专业推荐项目;(2)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监督;(3)推荐项目各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需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材料需提供公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推荐书是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申报奖项类别、方向填写相应推荐书。申报材料需线上填报和书面材料报送,上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应保持一致。

(二)线上填报要求

1.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cmam.org.cn/,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并登录“报奖系统”,使用手机号码和验证码进行线上填报,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账号进行填报;

2.线上提交后无需重复申报,待审核状态下,如需修改,请在截止日期前,向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申请退回;

3.申报材料必须上传附件:《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称“推荐书”)、项目摘要、提名公示材料、查新报告、结题验收报告。

4.其他申报材料附件: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科技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著作/标准/论文、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回避专家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根据项目情况上传。

注:以上附件模板可在申报系统或网站上下载,须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系统。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并在相应位置按要求加盖公章(见附件1)(采用胶装,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

2.装订顺序:推荐书、项目摘要、提名公示材料、查新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科技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著作/标准/论文、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回避专家申请表及其他证明。

特别说明:参评科技进步奖-发掘传承方向的文物、遗迹、非遗等项目,需有相关的鉴定意见、公告文件或专家评估报告等。参评科技进步奖-标准建设方向,需有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文件。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提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四)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五)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相关科技奖励活动或者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原始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不得申报;

(七)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的,不得申报;

(八)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九)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后;

(十)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联 系 人:李志慧  

联系电话:010-53383235;18510629179

电子信箱:zhleecindy@126.com

邮寄地址:100022,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大街首东国际B 座305室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线上填报咨询:赵  楠  15510143378

附件: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docx

2.《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方向).doc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奖-发掘传承方向).doc

4.《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奖-标准建设方向).doc

5.《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药物创新奖).doc

6.《书面材料报送清单》.docx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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