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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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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医药,突出少数民族医药特色,促进少数民族医药标准化发展。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接到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哈医药名词术语规范哈汉对照》的立项申请后,于2025年3月7日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了“哈医药名词术语规范哈汉对照立项专家论证会”。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副秘书长梁杰,事业发展部主任刘颂阳,新疆托里县哈萨克医医院院长叶尔布勒•朱马德,新疆伊犁州中医医院副院长萨比尔·马拉提别可,新疆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叶尔布拉提·道肯,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县哈萨克医医院副院长阿勒哈别克·哈汗,新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副院长梅花·尼合买提等来自全疆地区的14位哈医专家,以及来自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原副所长朱建平、副研究员高新颜,河南中医药大学仲景中医药研究院原副院长蔡永敏等中医专家参加了此次立项会议,会议由刘颂阳主任主持。
会上,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哈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哈萨克医医院副院长梅花·尼合买提,对项目的背景、意义和可行性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专家一致认为该项工作对哈医教材的规范,以及统一全疆地区各哈医医院在临床工作中名词术语的使用有着深远的意义和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名词术语,可以更好的继承和发扬哈萨克医学,使其在医疗、教学、卫生统计、质量控制管理和对外交流中发挥作用,先将成熟的一批名词术语对照以团标发布,以满足迫切的临床需要。
专家讨论结束后,我会对该立项申请进行了团体标准立项投票,全体与会专家通过投票一致通过该项目的立项申请。
会后,立项单位将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按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的相关程序及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审核通过立项申请,并批准团体标准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