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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2025-05-12 15: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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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6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四川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苏钢强,副会长尼玛、刘毅、庞宇舟、张超、李治建、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平等以及常务理事出席会议,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曹京明等列席会议。会议由苏钢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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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作工作报告,对学会2025年第一季度在规范管理、科研学术、制度建设、调研交流、战略合作、标准化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汇报。他指出,下阶段学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业务工作方面,树立全局和服务意识,扎实做好国家局委托课题;认真开展分会考核结果反馈和对照整改;积极组织高水平交流研讨活动;完成会员登记并搭建会员数据库;探索科技奖励推荐新模式,加速成果推广应用;加快标准研究制定与推广应用;大力推动信息化应用,完成学会网站改版,实现多项工作信息化管理,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民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重点审议了学会16项制修订的制度,刘晓峰副秘书长解读了《分会管理办法(草案)12制修订制度,并通报了2024年分会量化考核评估情况,关树华副秘书长解读了《分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4 制修订制度,会议认真讨论通过了全部制修订制度。还审议通过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委员会成立。

苏钢强在最后总结中指出,要加强规范管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持续提升学术质量,强化换届和学术会会商制度执行,注重提炼新学术观点,充分发挥会议成果作用;积极促进融合发展,确保学会各类活动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多民族医学交流合作,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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