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三届4次理事会在北京市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21

2020年12月6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三届4次理事会在北京市召开。

6日上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许志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严华国分别在大会做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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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峻秘书长作中国民族医药学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和秘书长述职报告,许志仁会长部署2021年工作,到会理事举手表决通过。理事会已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拟设立分支机构名单》、《拟增选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资格的人员名单》等几项内容。张超、张涛、王俊红、谭晓文增选为副会长,曹京明增选为秘书长,王萍、王宪波、刘旭生等5人增选为常务理事,王永、白梅荣、包旭宏等13人增选为理事。各部门负责人对《分会管理文件》要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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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督促指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建有关内容的函》(民便函〔2020〕11号)的精神,对章程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1)第一章第三条增加了“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2)第一章增加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许志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三届理事超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含委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