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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医药通讯2007.02期 > 正文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情
http://www.cmam.org.cn 2008-5-8 CMAM信息中心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这个论断,深刻阐明了我国多民族共存的基本国情。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基本国情,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在祖国大家庭里,共同生活着56个民族。汉族是人口最多的民族,其他55个民族因人口数量相对较少,习惯上称为“少数民族”。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5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超过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41%。我国各民族分布呈现大散居、少聚居特点,目前有29个少数民族在大陆所有省份都有分布,分布范围小的民族也涉及22个省份。其中汉族主要分布在内地和东部沿海各省、市,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边疆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地域辽阔,约占全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的64%,我国约2.2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中有约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我国各民族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丰富多彩的文化和各具特色的风俗习惯,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另外,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差距。汉族的发展水平总体较高,少数民族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民族间的这种差距在短时间难以消除,在一段时间内还有可能拉大。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因此,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必须全面考虑这一基本国情,充分尊重和切实照顾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这是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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