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以后,就有一些热心民族医药的专业人员提出建立全国性的藏医药学会的建议。90年代初,当时在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骨伤学院任教的巴图教授(蒙古族)等倡议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这个倡议受到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的大力支持。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筹备组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呈送了建立学会的请示报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3年6月30日作了《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批复》并报国家民政部审批。1994年2月18日,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筹备组运作期间,正值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大力转变、社团体制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政府部门对新成立的学术团体不提供人员编制,不提供办公用房,不提供活动经费。尽管学会在征集会员,寻求挂靠单位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学会工作在“三无”条件下很难全面启动。以至再不开展活动,学会面临注消的境地。直到1997年底,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和部分民族医药企业的赞助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开始进入正常活动时期。
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成立及主要任务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于1997年11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代表12种少数民族医药的151名代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蒙古族)和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藏族)、国务委员、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全国政协常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江平、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青海省政协原副主席班玛旦增、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张文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田景福、张洪魁等。张文康代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讲话,诸国本代表学会筹备组做了工作报告,黄福开做了学会章程修改说明。会议经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117名(其中常务理事32名)。理事会选举诸国本为会长,措如次朗(藏)、王永炎、罗布桑(蒙)、买买提艾力·麻合木提(维)、岩拉(傣)、尕布藏(藏)、巴图(蒙)、旦科(藏)、蔡景峰、黄汉儒(壮)、陈士奎、罗达尚、哈木拉提·吾甫尔(维)等13人为副会长。经会长提名,由王永炎副会长兼任秘书长。
会议根据会章“团结各民族医药学的科技工作者,不断促进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交流和科技咨询活动,促进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我国各民族人民的健康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确定了七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二级分会,帮助建设各地方学会。
(二)开展学术活动,加强学术交流,鼓励学术创新。
(三)整理出版民族医药古籍,办好民族医药报刊,开展民族医药科普宣传。
(四)加强民族医药的技术咨询、政策咨询和寻医问药指导。接受行政部门的委托,开展民族医药成果的评估、评审、鉴定、监制和规范标准的制定。
(五)推广科技成果,推广农村牧区适用的医疗技术,举办推广性或继续教育性的学习班,参加初级卫生保健建设,促进民族医药人才的成长。
(六)加强民族药物的开发利用,为新药开发提供资源信息,推荐科技成果和开展技术咨询。
(七)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十年来的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专题会议即学术论坛三种。
(一)国际学术会议(主办4个,承办和部分承办4个)
1、2000国际藏医药学术会议。2000年7月15~17日在西藏拉萨召开。这次会议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西藏藏医学院联合主办。
2、2001国际蒙医药学术会议。2001年8月18~20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这次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内蒙古卫生厅承办。
3、2002国际天麻学术研讨会。2002年10月20~22日在天麻产区之一的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召开。这次会议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4、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2002年11月3~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由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承办其中的民族民间传统医药(第六)分会。2005年9月27~30日召开第二届大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继续承办并主持民族民间传统医药(第六)分会。
5、2003国际维吾尔医药学术会议。2003年8月18~20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这次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新疆卫生厅承办。
6、2005国际朝鲜族医药学术研讨会,2005年9月7~8日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召开。
7、2005国际傣医药学术会议。2005年12月10~12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市举行。
(二)中国民族医药论坛(主题性学术研讨,主办7次,协办1次)
1、首届全国民族医药产品暨科研成果推广研讨会。主题为“让民族医药下山进城,造福人类”,1998年5月28~30日在北京举行。
2、第二届全国民族医药产品暨科研成果推广研讨会。主题为“民族医药的可持续发展”。1999年5月28~30日在北京举行。
鉴于“全国民族医药产品暨科研成果推广研讨会”的名称太长,难说难记,于是将名称改为“全国民族医药论坛”。主旨内容不变。
3、2000中国民族医药论坛,主题为“民族医药走向世界”。2000年5月28~30日在北京举行。
4、2001中国民族医药论坛,主题为“民族医药与西部开发”。2001年5月26~27日在北京举行。
5、2002中国民族医药论坛,主题为“民族医药面对入世”。2002年5月28~30日在北京举行。
6、2004中国民族医药论坛,主题为“民族医药与社会保健”。2004年9月5~6日在上海举行。
7、2004民族药产业发展与产业政策座谈会。2004年10月30日~11月1日在北京举行。
此外,“2006中国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论坛”于2006年7月16~17日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举行。此次论坛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协办。
连续七次论坛,七个主题,参加者层次较高,形成了“中国民族医药论坛”的品牌和特色。
(三)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主办24次)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在成立大会期间于1997年11月19~20日在北京举行。
2、中国藏医药发展研讨会。
1998年7月7日在拉萨举行。这是一次以开发西藏藏药为中心的学术研讨会,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联合主办。
3、1999全国藏医药学术(西宁)研讨会。1999年8月9~1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
4、全国民族医药专科专病学术研讨会。2001年12月2~4日在广西北海举行。
5、全国土家医药学术会议。2002年1月5~7日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吉首市举行。
6、全国土家族苗族医药学术会议。2002年8月20~22日在湖北恩施州举行。
7、2002全国蒙医药学术会议。2002年9月16~17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
8、中国黄连利川论坛。2003年9月6~7日在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举行,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利川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9、2003全国藏医药学术(甘孜)研讨会。2003年10月17~19日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举行,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四川省中医管理局、甘孜州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10、2003全国苗医药学术研讨会。2003年11月8~1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龙里县举行,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与贵阳中医学院、贵州省民族医药学会联合主办。
11、《黄氏圈论》研讨会。2003年11月30日在北京举行。
12、2003全国瑶医药学术研讨会。2003年12月8日在黑龙江大庆市举行。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黑龙江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主办。
13、彝族医药文化保护与发展研讨会。2004年2月21~24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举行。
14、2004全国民族民间专科专病学术研讨会。2004年6月26~27日在北京举行。
15、2004全国侗医药学术研讨会。2004年10月21~22日在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举行。
16、彝药紫灯胶囊治疗颈椎病专家研讨会。2005年3月27日在北京举行。
17、2005全国民族民间医药学术研讨会。2005年6月12~13日在重庆举行。
18、2005全国藏医药学术(甘南)研讨会。2005年8月9~11日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举行。
19、2005全国首届壮医药学术会议暨全国民族医药经验交流会。2005年10月25~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
20、2006中国民族民间医药学术研讨会。2006年8月23~24日在云南省保山市举行。
21、2006全国藏医药学术(西宁)研讨会。2006年9月8~1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
22、2007全国藏医药学术(拉萨)研讨会。2007年9月13~15日在西藏拉萨举行。
23、2007全国侗医药学术研讨会。2007年9月21~23日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举行。
24、2007全国畲医药学术研讨会。2007年10月27~29日在浙江省丽水市举行。
以上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共40次,涉及藏、蒙、维、傣、壮、苗、土家、瑶、彝、侗、朝、畲共12个民族,基本上反映了当代民族医药发掘、整理、继承、发展的全貌。
三、举办学习班
(一)维吾尔医治疗白癜风讲习班。1998年9月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内举办,参加22人。
(二)首次民族医药企业生产与现代化管理高级研讨班。2001年6月25~2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参加22人。
(三)中药、民族药质量分析与评价技术高级研讨班。2001年10月5~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与中国中药协会联合举办,参加50人。
四、开展调查研究
(一)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考察(2000年6月3日~7日)
报道:中国民族医药考察团赴青海考察
(二)湖南湘西土家族医和苗医调查(2000年11月1~6日)
调查报告:《湘西土家族医、苗医调查报告》
(三)宁夏回族医药调查(2001年9月17~24日)
调查报告:“回回药方”和“回族医药”
(四)甘肃定西中药、民族药调查(2002年8月10~15日)
调查报告:《中药、民族药和甘肃省的资源优势》
(五)广西金秀瑶医药调查(2001年11月30日~12月1日)(无调查报告)
(六)民族医药企业经营状况调查
2002年:《全国民族药生产企业前20名排定》(2002年5月)
2003年:《全国民族药生产企业2002年经营状况》(2003年6月)
(七)重庆市黔江、酉阳土家族苗族医药调查(2005年6月24~25日)
调查报告:《黔江、酉阳民族医药寻踪》
(八)海南省五指山黎医药调查(11月28~30日)。
调查报告:《五指山区黎医药》
(九)广东增城市正果镇畲族医药调查(2005年12月29日)。
调查报告:《广东正果镇畲族村民族医药调查》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药市调查(2006年5月31日)
调查报告:《靖西端午药市——壮族传统医药文化的节日》
(十一)收集并编辑《民族医药图书百种名录》(汉文)(2005年12月)
(十二)福建宁德地区畲族医药调查,(2007年4月12日)(无调查报告)
由于没有经费,这些调查全部都是乘其他学术活动之机进行的顺便调查和“捎脚”调查。
五、工作建言
(一)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议《加强民族医药文献整理》(2001年7月12日)
(二)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议《开展对壮、苗、瑶、彝、侗、土家、畲、黎等民族医药开展调查研究》(2001年11月7日)
(三)向国家药典委员会送交《关于推荐民族医药专家进入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建议书》(2002年3月20日)
(四)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关于适当放宽民族医院院内制剂审批标准的建议》(2002年5月12日)
(五)向云南省政府《南方民族医药进修学院延续办学》建议(2003年3月28日)
(六)分别向北京中医药大学(1998年3月26日)、中国中医研究院(2003年6月17日)建议成立“世界传统医药研究所”和“中国民族医药研究所”。
(七)向湖南省教育厅建议《支持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置民族医专业》(2003年9月23日)
(八)向国家民委提交《关于民族医药立法的建议》。(2003年5月27日)
(九)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关于召开第三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的建议》。(2004年11月22日)
(十)向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关于审慎对待民族药注射剂毒副反应的建议”(2005年4月3日)
(十一)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提交《关于对民族医药优质优价的建议》(2005年11月1日)
这十一条建议中,落实和部分落实七项:(一)(三)(四)(八)(九)(十)(十一),未落实四项:(二)(五)(六)(七)。
六、评审优秀产品,设立民族医药专柜
为了促进民族医药下山进城,向社会宣传介绍民族医药,扩大民族药在医疗单位和民间的应用,从1998~2002年间,先后4次组织专家评选并推荐民族药63种,当时这些民族药只有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此项活动对民族药的推广起了一定作用。同时,为了解决民族药进店难、买药难的问题,在北京燕莎友谊商城和上海第一药店设立民族医药专柜。
七、开展宣传工作
(一)编辑并寄发《中国民族医药通讯》(内部资料),一月一刊,已出111期。(其中2004年缺8期,2005年缺2期),发各理事和有关领导同志。
(二)编辑《中国民族医药成药应用指南》第一集(1999年3月),收载民族药成药78个。
(三)支持20余家媒体加强民族医药报道,协助《中国卫生画报》出版民族医药专刊(2002年)。
(四)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合作,联合举办“民族医药展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二套节目于2002年11月1日~12月30日共播出30集。
八、组织建设
(一)协助各民族自治区和多民族省成立或健全各地民族医药学会。
(二)召开四次全国秘书长会议(1999年于贵阳、2001年于北海、2003年于丽水、2004年于楚雄),集体总结,互通计划,协调工作。
(三)建立各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目前已成立的有:
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藏医药专家委员会
2、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蒙医药专家委员会
3、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维医药专家委员会
4、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傣医药专家委员会
5、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壮医药专家委员会
6、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苗医药专家委员会
7、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土家族医药专家委员会
8、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侗医药专家委员会
9、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瑶医药专家委员会
10、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彝医药专家委员会
11、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朝鲜医药专家委员会
(四)建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藏医药养生保健分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疑难病研究分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毛发健康研究分会。
九、筹备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改选工作
根据学会章程,2001年学会应换届改选。学会在2001年的“工作要点”(五)中,就提出“筹备好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
在2002年初制定的“学会工作要点”(六)中,又提出“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二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总结工作,研讨学术,换届选举新的理事会。(一)成立筹备小组,拟定工作计划。(二)总结五年来的学会工作,起草会务工作报告,提出下一届学会工作任务。(三)在广泛征集意见基础上,酝酿新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四)准备会务工作,选定时间、地点,筹措经费。”同年七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暑期办公会议期间,诸国本会长向局领导汇报了换届改选工作。
2003年初,学会在“工作要点”(六)中,又提出“制定筹备方案,认真开好第二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学术研讨会,切实做好换届改选工作。”并于2月16日在浙江省丽水市召开的2003全国秘书长会议第(三)项议程中,“讨论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筹备方案。”秘书长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筹备工作意见(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包括“理事名额分配表”),建议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定于7月份召开,但后来发生SARS流行,此事被延迟下来。
2004年2月23日在楚雄召开的全国秘书长会议上,对丽水会议讨论的筹备方案和理事名额分配方案作了修改。3月15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的请示》(中民学字[2004]第007号),提出会议拟于7月份召开,届时实行换届改选。2004年4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专门讨论了换届改选问题并通过筹备工作方案。2004年3月16日、12月15日、2005年11月7日,诸国本会长为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换届改选工作分别三次致函佘靖副部长兼局长。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十年来未能换届改选,实际上反映了学术团体的管理体制需要改革。首先,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既是独立的学术团体和法人单位,又是政府和学术队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当前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人选的候选人只能由学会主管部门和常务理事会协商推荐,然后经理事会会议民主选举产生,而不宜“大民主”海选。只是我们学会这一次的推荐协商时间显得过长。其次,民主协商需要成本,经费困难是关键。经济拮据一直是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开展工作的致命性约束。学会长期处于经费拮拘状态,也一直为无法筹措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会议费用感到苦恼。第三、学会经济困难与学会管理层的运筹能力和干部力量不足有关。为此,在2005年和2006年国家民政部对学会工作年审时期,学会对“未按期换届改选的原因”作了说明。
十、存在问题
(一)学会活动未能全面展开,不少项目往往是有规划、有计划却难以落实(如全国民族医药普查、创办学术期刊,出版学术丛书)。有不少完全可以协调的工作(如全国民族医药文献分类目录收集、整理及会审、全国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和代表作名录的协调产生)均未能进行。学会受政府部门授权的工作基本空白(只有2007年国家林业局“濒危药材资源养殖状况调查和评估分析”一项)。学术队伍和学术建议经常陷于某些政策性制约之中。学会领导经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对各地民族医药学会缺乏联系,对各地学会组织存在的困难难以帮助,个体会员和团体会员缺乏管理,以致学会工作基础不固。
(三)与民族医药企业缺乏体制性联系,民族药方面的学术活动较少,于是得到民族药企业的支持十分有限。
(四)分会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对分会的领导和活动难以掌控。
(五)民主办会不够。突出表现在未能按会章规定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换届改选,民主办会的某些体制性束缚难以摆脱。
(六)办事经费拮据并亏损。拖欠中国中医科学院2006年和2007年两年房费16万元。
十一、今后工作的建议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是多种民族医药成分综合在一起的学术团体,是一个拥有丰富资源但又面对广大“贫困户”的学术团体,是一个凭着“三无”基础必须远距离操作的学术团体,所谓“三无”,就是无编制、无房子、无拨款,没有任何物质基础、完全按照自负盈亏走向市场的新型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按其性质而言,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实际上是一个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联合会。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我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共10449.07万人,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8个,他们依次是壮族(1617.88万人)、满族(1068.23万人)、回族(981.68万人)、苗族(894.01万人)、维吾尔族(839.92万人)、土家族(802.81万人)、彝族(776.23万人)、蒙古族(581.39万人)、藏族(541.60万人)、布依族(297.15万人)、侗族(296.63万人)、瑶族(263.74万人)、朝鲜族(192.38万人)、白族(185.81万人)、哈尼族(143.97万人)、哈萨克族(125.05万人)、黎族(124.78万人)、傣族(115.90万人)。这18个少数民族中,传统医药的资源都很丰富,大部分都进行了发掘整理,出版了医学史和医药专著。在100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中,畲族、仡佬族、拉祜族、佤族、水族、毛南族、纳西族、羌族的传统医学也得到了初步整理。22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其传统医药资源尚未全面调查。对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我们一直采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满腔热情,深入调查,有则有之,无则无之,多则多之,少则少之,不轻易否定,不随意拔高的态度。”以上这些民族医药的继承发展工作,基本上由民族地区的民族医药研究所、民族医医院和民族医药院校及专家学者进行,同时也是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工作重点。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在坚持继承发展、推陈出新、服务当代的总体思路下,有以下几点重要的共识:
(一)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医药“充分重视”、“大力扶持”、“切实加强”、“充分发挥”的政策,并建议部门法规和民族自治地区、多民族地区制定 “实施细则”贯彻执行。
(二)以“抢救”的紧迫感,继续抓好发掘整理工作,历史上无文字、无文献的民族医药更应大力抢救,首先把根留住,特别是要保存名老民族医的学术经验。
(三)医学方面:狠抓临床,恢复临床活力,加强专科建设,重视有效方药和手法的收集整理和推广应用。
(四)药学方面:狠抓开发。当前废医存药已成潮流,“巧取单方,开发单味,简化复方,急功近利”成为药物研究的捷径和企业经营的诀窍。民族医药全面的继承发展尚待展开。抓好药物开发、实现“医药并举,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全面振兴”是学会工作的目标。
(五)加强民族医药的科普宣传,编写出版“中国民族医药丛书”。
(六)加强资源保护。民族药的自然资源异常丰富,但很大一部分民族地区属于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总的说来,西南地区云、贵、川、广较好,西北地区甘、宁、青、新较差。因此,宣传工作一定要注意分寸。在政策上以保护为先,开发与保护并重,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倡科学开发与适度开发。对濒危的民族药资源,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列出名单,加强保护,落实措施,同时加强人工栽培和养殖研究。
十二、结束语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开展活动10年来,主要做了三件工作:(一)大体上摸清了全国民族医药的学术框架及继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二)用多种方式推动了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继承工作,发现了一批学术骨干。(三)对民族医药事业的建设(包括基础建设、专科建设、法规建设)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今后的任务是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临床,深入科研,建立人才教育体系,争取民族医药学术的繁荣发展。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