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根据文化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通知,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部长令第39号)精神,文化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藏医药”系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之一。我会征询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的强巴赤列主任医师和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藏医院的旦科主任医师两人作为第一批藏医药代表性传承人。由于申报时间较紧,申报经费不足,我们很难把各个藏区的专家集中起来开会协商研究,只能用通讯方式征询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同时我们根据原有专家库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邀请了11位专家委员会评议专家开展评议。今将强巴赤列主任医师和旦科主任医师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医药领域)基本情况”表寄给你们,各位专家如同意,请在“专家名单”栏内签名。然后附函(因为有专家亲笔签名)寄给我们。其他意见、建议和补充,可随函或通过传真、E-mail向我们提出(时间勿超过5月15日)。
特致谢意。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504。
联系人:刘成起、杨雷。
电话:010—84044362、010—84044361。
传真:010—84044361。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传统医药申遗办、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卫生局、文化局、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