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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医药通讯第2006.03期 > 正文    
黔东南民族医药研究与开发
http://www.cmam.org.cn 2006-5-12 CMAM信息中心
龙运光

    民族医药有着自己独特的医疗特色,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份。黔东南地区温热多雨,气候条件优越,土地肥沃,植物生长茂盛,为居住在这里的苗族、侗族等各民族人民提供并积累了利用当地资源强身治病的知识,逐步形成了自己特色的医药文化。苗族、侗族医药是苗族、侗族人民长期应用天然药物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
    一、黔东南民族医药在历史上的贡献
    黔东南州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医药具有悠久的历史和鲜明的民族性,民族医药长期以来为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和民族的生存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它是黔东南医药卫生事业的一大特点。
明朝(公元1368年)以前,黔东南的苗族、侗族等民族医药无史料记载,从明朝开始出现了家传苗医和侗医。清代咸丰年间,苗族医生潘告赊里姜(黄平县黄飘人)就在苗族领袖张秀眉领导的苗族起义军中随军服务。《黎平府志》记载:“黎平治妇男大小病,山中所采叶,俗名草药,亦颇有效”;“明洪武十一年,黎平吴勉(侗族)领导的农民起义军,他的母亲娘化就在军中行医”;明洪武年间,侗医王崇景、潘包老乔就在剑河县的大广、小广、南明一带行医;清乾隆四十三年至民国十二年,从江县侗医潘文贤家四代行医,创立了下腹部切开膀胱取石术及提炼治疗颈淋巴结核的药粉与膏药。直至民国时期,我州广大民族地区,仍缺乏西医和中医,人们生病之后,只有求救于民族医生,民族医药就成为当地群众诊治疾病的主要医药力量。如剑河的久仰、南明地区,解放前有9000多人口,有职业民族医30余人,近百人的业余民族医生(达到每千人中有1.4个民族医生服务),而这些民族民间医生绝大部分不索取报酬,即使是以行医为职业的医生,所得报酬也是随病家给多得多,给少得少,从不计较,一如继往地为广大群众健康事业服务和奉献。这些都说明了在20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的岁月中,我州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治病全靠自己的医药,那些活跃在广大民族地区的民族医,几乎承担了本地区全部医疗任务,为民族的生存繁衍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黔东南民族医药资源
    (一)药材资源
    黔东南山多、水多、森林植被多,药材资源十分丰富。经过多年的调查整理,已知境内的药用物种2800余种,其中药用植物2656种,占全国药用植物物种的23.8%;占全省药用植物物种的66.9%。其中已知苗族药物800余种,侗族药物700多种,珍稀濒危药用物种76种。
    (二)民族医药人员资源
    黔东南长期以来交通闭塞,文化不发达,生产生活方式落后,瘴疠疫毒困扰,广大农村缺乏医药,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安全,各族同胞为了生存繁衍永不停息地同自然灾害和疾病作斗争,造就了一代一代民族民间医药人员,这些不讲报酬的医生,在长期同疾病斗争的实践中,创立了许多宝贵的,安全的,疗效好的治法和药方,通过口传耳授,师带徒,家传或家族相传等不同方式,传承延用,不断创新,经久不衰。据各县志资料记载,黔东南州建国前就有不少民族医生活跃在全州各地。建国后,1958年5月16日全州召开首次中医、民族民间医药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336人,献出单方、验方、秘方1212个,会上统计全州有中医、民族民间医2244人。1960年9月州卫生科学研究所对雷公山中草药资源分布、品种、产量进行调查的同时,从当地民族民间调查搜集到单、验、秘方20600个(遗憾的是以上资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付之一炬)。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全州范围内对民族民间医药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调查。根据十一个县调查结果统计,当时有民族医生(含有一技之长人员)3969人,专业行医的有2018人,其余的均为业余行医或兼业行医,这部分行医者大多数为农民。(以上数据为1983年7月底统计数)。二十多年过去了,根据各县情况测算分析,现在散在于黔东南州广大农村和城镇中行医的民族民间医生仍不低于4000人以上。
     (三)民族医药方资源
    黔东南州民族医药资源,除药材和医药人员资源外,还有大量散在于各民族民间的药方,州民族医药研究所经过二十多年搜集、调查,现在收集到民族医药书稿(手稿、抄写稿)四十多卷本,单验秘方三万多个,这些药方中有的是传承延用几代人的有效秘方,有的是治疗当今疑难顽症的安全有效秘方。如治疗骨髓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用于降血脂、降血压,预防心脑血管硬化,治疗血癌,各种肿瘤、癫痫、精神病、骨折、肝硬化、肝硬化腹水等疑难病的药方,这些宝贵的民族医药方集,绝大多数具有很高研究开发价值。
    三、黔东南民族医药研究开发与经济发展展望
据有关资料,我国民族药材品种已达8000多种,开发潜力巨大。在众多少数民族药材中,苗药800余种,侗药700余种。黔东南州境内各民族民间医在临床用药上都有不少独特的方剂,在一些疑难病症的治疗方面颇具特色,是一个有待研究开发的宝库。
    (一)充分开发利用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黔东南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历史上为躲避战乱,经历过无数次的大迁徒和大逃亡,他们从北到南、到西,最终避居于大山深处。在迁徒与劳作过程中,经常受到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威胁,逐步发现和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医药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如今苗医苗药、侗医侗药、瑶族医药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在广大农村保健医疗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受到执业医师法规准入条件之限制,而无法施展他们的医疗才能。因此,我们应当正视现实,结合本州农村缺医现象的实际,根据民族自治条例和《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条例,很好地发掘特色医疗技术和药物方剂,对民族医药师承人员或确有一技之长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后,发给在农村一定范围内的行医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农村卫生保健中的积极作用。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些问题,又可以不断发掘民族医药新的药方,充实和发展民族医药事业,解决后继乏人乏术问题。
    (二)加快民族医药研究开发,促进民族药业发展
对黔东南民族医药宝库过去一段时间没能引起高度重视,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比较少。因此,研究开发出的民族药新药不仅数量少,而且科技含量低,形不成拳头产品,带动不了全州民族药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那些既生产少数民族群众的特需品,又生产普通消费者喜爱的民族药品生产企业。根据黔东南苗族药、侗族药材资源的优势,争取在短期内开发出几个高科技民族药品和保健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促进黔东南的经济发展。
    四、民族医药研究开发的对策
    (一)建议全州各级政府首先要解决好,看待民族医药的地位、作用、继承和发展的认识问题,观念的转变,是对民族医药重视与否的关键。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再讲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都成了空谈,变成了“无形的癌症”“话聊”(化疗)一场。
    (二)建议政府根据《贵州省发展中医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专门的民族医药评估,监督机构,组织成立专家考核评审委员会,对以苗族、侗族为主的民族民间医生的医术进行培训、考核、考试,发给一定范围内的行医执业证。
    (三)建议政府扩大和加强民族医药机构,将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扩编升格为研究院,下设几个专门研究机构(基础理论研究所,临床应用研究开发附属医院、民族医院包括骨髓炎专科医院、肿瘤康复医院、肝病医院;民族药物研究所(部)实验室、种植开发室),明确各自任务、职责、目标、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早出成果。
    (四)培养民族医生和民族医药科研人才。在州卫校设立民族医药专业班,逐步向民族医药系发展,首先培养苗医药和侗医药专业医生和药学人员,向上级高教部门和人事部门申请,通过师带徒或联合招收研究生,培养苗医药和侗医药学科方向的硕士研究人才。
    (五)鼓励国家、集体和个人或联合体等形式开办苗医侗医医院、民族医专科专病医院,要求全州各县市的各级医院中,开设民族医专科或苗医、侗医、瑶医等专科,通过考核,聘请医德高尚,具有民族医药专科专病特色的民族医生上岗就诊,不断提升中医民族医药的应用率和扩大民族传统医药的应用范围。
    (六)建议在凯里和施秉两地的农贸市场中,开设属于当地土、特产的民族药材或属于药食两用的中草药材市场,丰富农贸市场物资交流。
    (七)加大对民族医药研究开发资金投入,建议州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投资民族医药研究开发,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对看准了的,经过论证有开发前景或短期见效益的项目,也可以考虑一次性投资开发。
    (200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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