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学字[2008]第004号
关于召开2008全国回族医药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处),中医药、民族医药学会,有关省、自治区,民族医院、民族医院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卫生部、科技部等部委《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回族医药学术经验的发掘整理,开展回族医药诊疗技术研究,开发利用回族医药,弘扬回族医药文化,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民委、科技厅联合召开“2008全国回族医药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民委、科技厅
二、会议承办单位
宁夏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三、协办单位
宁夏中医药学会、宁夏中西医结合学会、宁夏医学院中医学院
四、会议内容
1、贯彻国家发展民族医药战略,团结回族医药队伍,促进回族医药学术研究,为继承发扬回族医药提供机会和平台。
2、研究讨论回族医药的历史、文化,回药研究与开发及发展趋势。
3、探讨回族医药理论,交流方药应用、临床诊疗方法和经验等。
4、回族医药文献整理和研究。
5、交流其它民族医药继承发展的成就和经验
五、参会人员
1、各省、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药、民族医药学会领导、主管回医和民族医工作人员。
2、从事回族医药研究、整理和临床诊疗的专家、学者、技术骨干。
3、从事民族医药研究、相关民族医院、民族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
4、参会代表不受民族、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限制。
六、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8月23~25日召开“2008全国回族医药学术研讨会”,会期3天,22日报到。
2、地点:宁夏银川市大自然宾馆(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242号)。飞机场乘民航大巴至民航大厦,转乘出租车5元即到;火车站乘102路、1路、45路至南门站下车,步行到大自然宾馆。乘101路到大自然宾馆下车即可。
七、其他
会议费600元(包括资料、餐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参会代表请填写回执,于8月18日前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八、联系方式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马力(13995073186) 高如宏(13909590329)
刘瑛(0951~8220037)
联系电话:0951~2020247 2024646
(二)宁夏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俞大鸿 王孟妍(0951~8155141)
联系电话:0951~5022124
1、第二届全国回族医药学术研讨会回执
2、宁夏区情、名胜简介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二00八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回医 研讨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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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科协 |
2008年8月7日印发 |